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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bott14 發表於 2011-10-8 07:38 PM

裙子太短遭資遣 女子獲賠33萬

新聞出處:華視



台北市一名趙小姐,去年透過104人力公司,派遣到台灣微軟工作,半年後遭到微軟解約,她認為沒有續約的理由,是對方不滿她裙子太短服裝不專業。趙小姐於是控告104人力公司,沒有繼續替她安排工作就資遣她。

台北地方法院認為,104人力公司還有其他職缺可以安排,認定資遣不合理,判決104應賠償趙小姐33萬元,一雙美腿搭配性感網襪,加上黑色高跟馬靴,長髮飄逸的她,常常吸引人多看她一眼。

但是趙小姐說透過104人力公司,派遣到台灣微軟擔任商務管理師,結果因為這一身性感的穿著,讓她丟了一個月七萬塊的工作。趙小姐生氣又難過,因為合約明明寫清楚,一年一聘現在卻因為穿著問題,半年後就被微軟解約。

她不滿104接下來沒有再安排她工作,就將她資遣於是提告求償,不過104人力公司反駁。微軟解雇趙小姐,是因為內部職務調整,而不是服裝外貌不符規定,而且104有繼續安排趙小姐其他工作。

是她不願意接受月薪低於7萬元的職缺,才會資遣她,一審法官認為104人力公司還是有其他職缺,可以安置趙小姐,認定資遣不合理。判決雙方的僱傭關係存在,104應賠償趙小姐33萬元,總算讓趙小姐爭回一個面子。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<div></div>

oda 發表於 2011-10-9 04:43 PM

看到這新聞
能勝訴還是替她開心下
畢竟拿個33萬也好

cepha 發表於 2012-2-4 06:11 PM

想拿員工開刀也用點心想個像樣的理由
找個這麼瞎的爛理由活該判賠
7萬6個月該拿42萬
現在甚麼都不用做就拿33萬
雖然少了9萬但還是划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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