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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小情侶PO文誣警 300網友留言挨告][自由時報][2013.12.10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bocoyoyo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12:36 PM     標題: [小情侶PO文誣警 300網友留言挨告][自由時報][2013.12.10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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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toopair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1:11 PM

看來法治教育落實的不夠徹底,應該要好好加強
作者: frank6402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1:44 PM

法治出了問題,教育的問題更大!
作者: 4457ab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2:28 PM

本帖最後由 4457ab 於 2013-12-11 02:28 PM 編輯

依舊是一堆小朋友以為躲在螢幕前罵人不會有事

現在的教育真的是完全失敗,不愛唸書沒知識就算了
居然連分辨對錯的能力都等於零
一不順他的意就上網路編故事敗壞他人
作者: 陳怡堯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2:42 PM

不僅要告,還要告到底,並讓這些不分是非黑白就瞎起閧又老愛嘴炮的人受到懲罰和教訓。

作者: toyota2005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3:00 PM

警察應該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做吧
有必要一次告那麼多人嗎
特別委任律師協助蒐證.....不知這錢是公家出還是他自己出?
作者: cafebean_j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3:58 PM

告到底。

這種屁孩超多的,一被抓了以後就一直打手機,打了半天也沒消息,
以為自己很大尾。

那些喜歡在FB亂嗆聲的人也是一樣。別老是以為自己很大尾,別人只是不想理而已。
作者: rogerabera1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4:16 PM

小屁孩不意外
不讀書又自以為是
作者: ts5703a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4:22 PM

聲張自己的權利是值得稱讚的
只要沒有客觀上屬於髒話或是污辱字眼
就只是評論己見
罪是不可能成立的

作者: suchewei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4:42 PM

本來對亂罵人就不對

現在po上網 還有憑有據的

躲不掉的
作者: dragonfire0424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4:43 PM

有急事被攔查態度可以好一點
不然我記得防礙公務的話可以當場帶回警局去
最多是受公評而已
但警方於理有據
對於有急事的人來說可是很可怕的
作者: fuckeyen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4:57 PM

toyota2005 發表於 2013-12-11 03:00 PM
警察應該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做吧
有必要一次告那麼多人嗎
特別委任律師協助蒐證.....不知這錢是公家出還是 ...

好笑,你知道有多少民眾吃定公務員被打被罵不敢有所回應而任意妄為?
現今有多少人認為網路發言可以不用負責任而在網路上公幹公務員?
作者: w0wkobe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5:2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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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ayway0630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6:15 PM

還有些酸民~在那酸警察太閒~
一些人權團體~在那罵警察治國~
怎麼都沒人說那兩個白木~情侶~
你不違規~警察會吃飽閒閒去開你單嗎?
作者: yoyo181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7:08 PM

本來就該告
現在一堆只聽片面之詞的年輕人  
再加上網路盛行 很容易有人云亦云的事件發生
就該讓他們知道有些事情 是不能亂按讚....
現在網路亂象太多了  必須糾正才行
作者: magic1805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7:24 PM

網路上時在是有太多錯誤的訊息了,
有時候不查證就隨便起鬨,
就要承擔後果阿!

作者: alenquer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9:03 PM

冏了...這批網民。這故事告訴我們,網路上的事情不能全信,別只被情緒性的文章影響就被牽走了...
看了還蠻爽的說!
作者: ZYX0410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9:20 PM

網友有正義感是好事,但弄清楚事實前,先不要急著下定論,以免自以為是的好意變調
作者: wwfxpac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9:25 PM

罰得好!你們要見阿罵最後一面跟違法改裝機車什麼關係?

這也能當理由來罵警察簡直屁孩!
作者: tung8220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9:39 PM

網路愈來愈嚴苛了
這對小情侶愛說謊,害慘了一堆網友
作者: acheacheache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09:41 PM

EQ IQ都有問題 小屁孩做事沒大腦
作者: andersonfly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10:04 PM

個人造業個人擔啊。。。網友不要盲從啊。。。不然很容易變。。。亡友啊
作者: masanori7012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10:14 PM

不對的本來就該告,不然很多人都以為這樣亂發言是沒事!
作者: e690107999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10:51 PM

違規就該被罰~有重大的事件可以好好說吧
作者: oscar13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10:57 PM

要罵人之前還是要先搞清楚狀況才好阿
作者: gisax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11:03 PM

告的好阿

網路發言

請謹言慎行
作者: vaneyny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11:15 PM

告一告也好給他們一個教訓,既然父母師長教的都不當回事那就
讓法院教育一下現在的無知少年吧!

作者: 99202123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11:38 PM

fuckeyen 發表於 2013-12-11 04:57 PM
好笑,你知道有多少民眾吃定公務員被打被罵不敢有所回應而任意妄為?
現今有多少人認為網路發言可以不用負 ...

對這件新聞我不予置評..但你說的'你知道有多少民眾吃定公務員被打被罵不敢有所回應而任意妄為?'
我到覺得.不管過去或是現在.'公務員還是一副跩的要命.鐵飯碗打不破'.不管是警察.或是其他公務機關..
你一上門.他們不會覺得你是客人.或是受害者..只會認為你是麻煩的製造者...態度不言而喻..至於收黑錢賄賂.也是大家心知肚明..
作者: chentin131    時間: 2013-12-11 11:52 PM

真的是罰的好,明明是自己違規在先,態度還敢這樣。
此外,也給這些網友一個警惕,有時不能只看某個片面之詞,而隨意起鬨、謾罵。
況且,就算是如此,無論是當面、或是在網路上,都要留些口德,否則只讓自己落得一身腥而已。
作者: alozo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12:02 AM

事情沒搞清楚就聽一面之詞...
被告也是剛好而已...
也讓那些小屁孩知道...
上網取暖是沒用的...
作者: ppf751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12:24 AM

覺得大家回文應該都不能太情緒字眼
有時候真的也不應該相信片面之詞而定論
求證是必要的
作者: BC0951049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12:39 AM

看到一堆屁孩一起受到教訓感覺很不錯
作者: Gost00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12:46 AM

這年頭的年輕人不分青紅照白就直接在社群分享事發過程
到時又在那邊哭著道歉,這顯然已成了歪風
當然,所長一定要提起告訴才能警惕他人
作者: optics387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04:4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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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dr.friend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09:58 AM

本帖最後由 dr.friend 於 2013-12-12 09:59 AM 編輯

應該要告,殺雞儆猴,網路雖然不是一言堂,但栽贓抹黑還是不行的!!

只是想想,每天上網罵總統,也沒看他有所改進!!
說不定哪天他不爽了!!要告1300萬人民!!來証明他不是現代"晉惠帝"
作者: lkklkkluck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10:38 AM

分辨是非是國民應有之素養
不要在網路胡言亂語亂罵人


作者: kobe0821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11:02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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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hihpin622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02:49 PM

看到警察公布的錄影畫面,我覺得男生嗆警察嗆的很凶,感覺被開單很不爽,況且若他要見阿嬤最後一面,那去殯儀館也是很奇怪的事!A.生前不見,往生了要下葬(或火化)才見最後一面,若真是孝順,那怎會是這樣?B.臨終前不是送到家裡,是送到殯儀館?有違中國人壽終正寢的觀念。若他阿嬤還在,那他不就詛咒自己阿嬤?這不是更不孝
況且,我覺得若他跟警察說要見阿嬤最後一面,可否通融一下,讓他先離開之類的,我想警察也不會留下他甚至還幫他哩!
漫天謊話的結果就是連累其他人,所以要點讚或是幫腔前,先想想自己會不會因此惹上官司吧!
作者: rpsherlock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06:25 PM

4457ab 發表於 2013-12-11 02:28 PM
依舊是一堆小朋友以為躲在螢幕前罵人不會有事

現在的教育真的是完全失敗,不愛唸書沒知識就算了

是呀
罰不罰是一回事
凸顯問題才是重點
作者: Ryangggyyy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08:18 PM

toyota2005 發表於 2013-12-11 03:00 PM
警察應該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做吧
有必要一次告那麼多人嗎
特別委任律師協助蒐證.....不知這錢是公家出還是 ...

警察抓大咖的還要跟你報告嗎?
新聞一天到晚在播警察抓毒販跟破獲詐騙集團你不知道嗎?
對於這個社會你又有什麼貢獻?
今天換你被污辱了你有本事就不要提告阿,反正就像你說的這種事在你眼裡沒什麼大不了的嘛~~~~~
作者: bb8400    時間: 2013-12-12 08:32 PM

活該,敢作敢當,網路是虛擬的,但現實就要負責.
作者: cs556613    時間: 2013-12-13 01:44 AM

必須讓大家明白
不能隨便聽信別人的話就開始大罵
而且網路也不能隨便地濫用
這些社會亂象該好好整治了
作者: loki19921112    時間: 2013-12-13 01:57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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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ngle510    時間: 2013-12-13 02:10 AM

小情侶被告是活該,不過那些留言的網友被告還蠻衰的,在網路上留言還是小心點吧。
作者: wcj    時間: 2013-12-13 02:25 AM

為了省一張罰單鬧成這樣還辱罵警員人家也只是在做他應該做的事!這下好了

作者: kai70781052    時間: 2013-12-13 10:36 AM

那個劉姓少女的的阿嬤看到這篇新聞應該會很難過吧
自己的孫女居然咒自己死
作者: dneidnei    時間: 2013-12-14 12:46 AM

記錄片都說了,無論何人,只要在網路有搜尋、瀏覽和留言的動作,都會留下記錄的,搜尋網站如谷歌等,可是靠著這些資料從中獲利
作者: graybigwolf    時間: 2013-12-14 12:34 PM

現在,你知道……人家是“官哪~”了吧?

連莫那都知道罵小孩:人家不好招待,你惹不起,還要去惹他~
作者: adzx520    時間: 2013-12-14 01:06 PM

罰的好

不要讓網路文化 躲在後面
嗯嗯
作者: cosco86    時間: 2013-12-14 06:39 PM

不要跟別人瞎起鬨比較好

作者: kkc800000    時間: 2013-12-14 07:51 PM

網路是一個很好的工具,但有時也會踢到鐵板.
作者: TATUNG1298    時間: 2013-12-14 08:06 PM

警察工作時間長, 掌握權力大, 知道門路多, 所以最好不要和警察對抗.
作者: psyc312004    時間: 2013-12-14 08:09 PM

我支持提告
要是不會尊重別人
就不會得到別人的尊重
大家都是需要被尊重的
作者: ts31947    時間: 2013-12-14 08:17 PM

爽~~

告到底就對啦

對某些人來說警察永遠是錯的
作者: 多洛洛    時間: 2013-12-15 11:3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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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nobody98    時間: 2013-12-15 11:55 AM

要留言先看清楚發生什麼事,
不然會莫名奇妙被告,
得不償失。
作者: super0327    時間: 2013-12-15 12:16 PM

感覺....在搞清楚狀況前還是不要亂發言好了

不然都會遭大殃的==
作者: sachem-atayal    時間: 2013-12-16 04:4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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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frank048.tw    時間: 2013-12-16 05:05 AM

呵呵 那下次應該也要連人云亦云的媒體
也一起提告
作者: ablackcat    時間: 2013-12-16 09:18 AM

我覺得這是給鄉民和網友一個很大的警惕~
不要總是以為躲在電腦另一端就不會有事~
作者: 楓之翔    時間: 2013-12-16 09:59 AM

台灣的警察大部分都很好吧
雖然我有時會不小心超速或紅燈右轉
但我從來沒被開過單
頂多被開黃單而已
我覺得被警察攔下來態度要客氣
每次我都一直說對不起.對不起
警察就不開單了
我很多朋友被攔下來第一句話就是嗆聲
跟文中小情侶一樣
這樣警察當然會開單拉
作者: justice    時間: 2013-12-16 10:06 AM

這類事件其實滿容易發生的..

有時候影片或文章之類斷章取義很容易誤導他人!!

真正了解事情真相只有當事人!!

別盲目去相信他人片面之詞 現代人說謊 可是不會臉紅!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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